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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方全责,修车期间的打车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?

2019-10-22 15:13 来源:bestunion 编辑:叶砚 评论(0) 分享 手机版

车查查全新汽车知识类栏目《车主学院》上线,查查君为大家讲解各类实用的买车、用车、养车知识和技巧。

《车主学院第78期》

修车期间的打车费可以要求全责方赔偿吗?

最近,有粉丝向查查君咨询:“发生追尾事故,我负全责,报保险理赔,对方车主要求赔偿修车期间的打车费,这个要求合理吗?要赔的话,是个人赔,还是找保险公司赔?”本期的《车主学院》将为大家解答相关疑问。

1.对方全责,修车期间的打车费可以要求赔偿吗?

我们先来看看大家的观点:

支持赔偿的车主:买车一般是为了上下班方便,有些人需要开车十几公里甚至更远距离去上班,做公交地铁要转车很不方便,只能打车去上班,对方全责导致车辆不能使用,理应赔偿打车费。

不支持赔偿的车主:谁都不愿意发生事故,发生事故只要赔偿修理费等直接费用就行了,打车费属于间接费用,况且打车票又不记名,如何证明是合理费用,总不能看到打车票就给赔吧。

上面两种观点看起来都有道理,那么在实际操作中是怎么处理的呢?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解释,修车期间,可以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。不过需要注意的是,这里说的是合理费用,如果费用过高,明显不合理的费用,法院是不会支持的。

相关法规:

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五条第四项:“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,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: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,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。”

2.修车期间的打车费,是保险公司赔,还是个人赔?

既然无责方可以要求赔偿打车费,全责方往往会认为自己买了保险,要赔也该找保险公司赔偿。

但是有些时候,一方面保险公司毕竟是商业公司,会以“打车费是间接费用,商业险条款中约定间接损失不予以赔偿为由”进行拒赔。


相关条款:

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》第二十六条:下列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和费用,保险人不负责赔偿:(一)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,致使任何单位或个人停业、停驶、停电、停水、停气、停产、通讯或网络中断、电压变化、数据丢失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;

另外一方面,保险公司或许也认为打车费的合理性难以鉴定,会以这样的理由拒赔。

如无责方要求赔偿打车费,可以通过走司法程序来鉴定合理费用。通常,法院会判全责方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。

今日话题:你觉得修车期间的打车费应该赔偿吗?欢迎大家一起留言讨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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